培训股办理工作程序
信息来源于:醴陵市劳动保障网 发布时间:2012/11/13
一、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办理程序(曾运桃同志负责)
1、政策依据
(1)《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
(2)《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
(3)《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
(4)《湖南省职业技能开发办法》(省政府第119号公)。
2、办理流程
申请报名 资格审查 资料审查 考核鉴定 颁发证书
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1、政策依据
(1)《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
(2)《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号),2004年3月5日
(3)《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湘劳社政字[2005]5号)
2、办理程序
(1)申请举办看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办学条件,申报材料,并且按规定备齐有关材料,写出书面申请。
(2)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举办者。
1、政策依据
(1)《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
(2)《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
(3)《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
(4)《湖南省职业技能开发办法》(省政府第119号公)。
2、办理流程
申请报名 资格审查 资料审查 考核鉴定 颁发证书
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1、政策依据
(1)《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
(2)《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号),2004年3月5日
(3)《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湘劳社政字[2005]5号)
2、办理程序
(1)申请举办看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办学条件,申报材料,并且按规定备齐有关材料,写出书面申请。
(2)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举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