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于:醴陵市劳动保障网 发布时间:2012/11/13
一、参保对象: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学生儿童)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醴陵市非农业户籍的非从业居民(以下简称非从业居民)年满60周岁以上具有醴陵市非农业户籍的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
二、参保程序:凡符合醴陵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以家庭为参保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校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医保。
三、个人缴费标准: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纳30元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缴纳20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人员:学生儿童不缴费非从业居民缴纳60元老年居民缴纳40元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的人员由政府全额补助。
四、参保手续:需参加“醴陵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必须以家庭户为参保单位,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中有已经参加了医保的凭医保手册或相关证明可不重复参保),到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填写一式三份“醴陵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登记表”,由所在社区居委会核对户籍情况后,按“缴费标准”缴纳一个年度的医保费。
五、缴费时间: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下一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及续保缴费手续平时也可随时办理新参保及续保手续,但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
六、医保待遇政策:参保人员需住院时,带医疗保险手册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到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科按医保政策办理费用结算、出院手续。
七、需提供的个人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联系电话。是低保户的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医保的成员提供医保手册或相关证明。
八、定点医院:我市的医保定点医院是:湘东医院、市中医院、同仁医院、妇幼保健院、渌江精神病医院、兆和医院、泰安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远恒医院、市三医院、湘亚医院。
转诊转院咨询电话:0731-23222769
办理参保咨询电话:0731-23246787
二、参保程序:凡符合醴陵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以家庭为参保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校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医保。
三、个人缴费标准: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纳30元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缴纳20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人员:学生儿童不缴费非从业居民缴纳60元老年居民缴纳40元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的人员由政府全额补助。
四、参保手续:需参加“醴陵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必须以家庭户为参保单位,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中有已经参加了医保的凭医保手册或相关证明可不重复参保),到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填写一式三份“醴陵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登记表”,由所在社区居委会核对户籍情况后,按“缴费标准”缴纳一个年度的医保费。
五、缴费时间: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下一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及续保缴费手续平时也可随时办理新参保及续保手续,但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
六、医保待遇政策:参保人员需住院时,带医疗保险手册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到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科按医保政策办理费用结算、出院手续。
七、需提供的个人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联系电话。是低保户的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医保的成员提供医保手册或相关证明。
八、定点医院:我市的医保定点医院是:湘东医院、市中医院、同仁医院、妇幼保健院、渌江精神病医院、兆和医院、泰安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远恒医院、市三医院、湘亚医院。
转诊转院咨询电话:0731-23222769
办理参保咨询电话:0731-23246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