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已有0网友参与纠错
不关心品牌,夏布和鞭炮通过浏阳人外销,丧失地方知名度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烟花鞭炮是醴陵的传统产业,企业的生产规模不比周边县市小,技艺不比人家差,但是往往不关心品牌,不培育自己的产品知名度,最终沦为替人家做嫁衣裳。
其实,从清中叶的夏布生产开始,醴陵人就是这样。县志记载:醴陵年产夏布20万匹,价值数百万银元。应当算是规模不小,而同时期浏阳的夏布产量只有数万匹,至于质量更是不能相提并论。同一本县志是这样记载醴陵夏布产品质量的:又杂以蚕丝,织成夏布称为鱼冻布,远销朝鲜等国。
然而,醴陵人看着从全国各地赶过来的客商,便渐渐不再出门去做生意,只愿意呆在家里组织生产,产品让浏阳人转销。当时北乡的黄达嘴就是全县最大的夏布产品集散地,而来这里收购的大多是浏阳客商,他们将醴陵夏布运回浏阳后,贴上“浏阳出品”的标签,再转运在全国各地。数年之后的结果是,市场只知道有浏阳夏布,不知道还有醴陵。
鞭炮生产同样如此。1680年的《浏阳县志》记载:“浏阳鞭炮作坊,咸集于城市,制作精良,声誉远播。邻县醴陵、萍乡的鞭炮亦经浏阳运销,均以浏阳爆竹名之,故世人只知浏阳鞭炮。”直到现在,我们的烟花鞭炮生产仍然如此。东乡一带的鞭炮生产厂家至今还在做着浏阳鞭炮厂的下游产品。就在自己的生产车间,贴着人家的商标,然后按照他们的指令运到外销码头。而自己的品牌,因为缺乏质量标准和有效的监督,生产中偷工减料,销售中竞相压价,进而引发行业不正当竞争。每当有外地客户来醴陵,鞭炮厂将客人安排再偏裨的小旅馆,整日整日陪护,相当年保护地下党一样,小心谨慎。因为一个大意,就会被同行以更低的价格将客户挖走。销售价格既然不高,生产过程中就一味的造假,以致最后在外地形成“此店不销醴陵某某鞭炮”的尴尬局面。所以在醴陵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帮别人做的鞭炮质量过得硬,给自己做的鞭炮倒是打不响。